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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錯保險不如不買保險!

怎麼可以這樣說呢?

實際上,如果對於條款不清楚

很可能繳了保費,卻在事故發生時

保險公司拿出條款跟你說

我們不理賠! 而你一點辦法也沒有!

為了避免這樣的情況

這集的影片讓我們繼續談談6大保障之一

意外險~

很多時候意外險成為了最多糾紛的項目

是因為你以為的「意外」

跟保險公司「認定的意外」不一樣!

保險公司認定的意外有四個條件

1) 非疾病引起的 2) 外來的 3) 突發的

4$還有 4) 180天造成殘廢或身故

看到這裡或許你就跟大部分人一樣

開始對上面這段話有了你的詮釋

其實乍看之下並不難理解

然而一旦套用到實際案例裡面

就會發現很多狀況跟你想的不一樣

舉例來說,兩個好朋友去爬山的時候

Richard被蚊子叮了,Jacob被虎頭蜂叮了

兩個都死掉了,但是一個有理賠,一個沒有理賠

Why?

第二個例子,當小嬰兒喝奶,

不慎因為吐奶而嗆死,這是否算意外呢?

聽起來完全就是意外,但意外險可以不賠!

Why?

第三個例子

Morgan是一位銀行專員,當他去爬山的時候

被毒蛇咬傷而亡,原本這屬於意外、也理賠

但最後保險公司卻收回理賠金?

Why?

讓我們一個一個來說明

Richard被蚊子叮了之後,得了日本腦炎

在2週內身故,有符合「外來的」,

然而日本腦炎屬於疾病,

而意外險的第一個條件即是「非疾病引起」!

因為每個人體質不同,

所以並不是每個被叮到都會有同樣的疾病

而虎頭蜂叮咬則符合理賠的標準:

「外來的」+「突發的」+「非疾病」

另一方面,小嬰兒因為已經將奶喝下去

在吐出來時,概念上已經是從內而外

並不是「外來的」,因此保險公司是可以不賠的!

但是,這也是一個經過上訴

最後還是獲得理賠的例子

因為嬰兒不產奶,所以還是賠了~

第三個例子被蛇咬傷的例子,

其實已經符合意外的定義!

這是一則真實案例,當理賠人員已經帶著理賠金

來到Morgan家中

卻發現她家裡泡著許多大大小小罐的藥酒

Morgan的太太說,抓蛇是先生的兼職

因為家族傳承下來的副業就是泡藥酒

理賠人員因此可以認定這並不是意外

而是可以預測得到的

所以在填寫要保書的時候,兼職是不能隱瞞的!

現在你是否對於意外險有更新的認識呢?

但我們還沒講到很重要的一塊: 180天的意外險認定期

意外險的認定第四個條件是

事故發生的180天之內,

能判定是因為意外本身而造成的殘廢

但如果一個人被認定殘廢、甚至死亡

都是在事故發生的180天後,那這樣就不算了嗎?

Joe在某天晚上不小心出了嚴重的車禍

經過了7個月的時間,Joe不幸成為天使飛了!

正常來說,很可能因為超出了180天而不理賠

但是如果能證實身故原因與意外的關係

其實都還是有機會得到的!

很多的「地雷」其實藏在保險條款裡

為什麼說是地雷呢? 因為不踩到的時候沒感覺

一旦踩到,你會驚覺有一些條款

是如此的「沒有誠意」、「玩弄文字遊戲」

而這些往往還反映在價格上

Ethan自己就有過許多切身的經驗

然而我並不是要妖魔化保險公司

而是隨著時代的演變,有一件事情從未變過

那就是人們通常都看不懂條款

當然你一定會遇到很多自稱非常懂條款的業務員

然而,買保險不光是要選擇業務員、公司

而是要選擇「當有法律糾紛時」

會站在你這邊的公司

什麼樣的公司會站在你這邊呢?

這就值得我們好好思考

因為當我們跟保險公司打官司的時候

保險公司聘請律師是為你辯護? 還是為保險公司辯護?

財商和法律相似之處,就是他們只保護

對他們了解越多的人

如果你對於今天的6大保障有所收穫

那麼更歡迎你下載底下的電子書

我有更多的案例可以跟你分享

讓你了解之後,可以省下更多不必要的保費!

希望你喜歡今天的影片

這裡是Kaizen TV,我是Ethan衛星,

和你一起每天進步一點點

我們下次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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